| 1978年10月,一個10歲女童黎淑美被嚴重虐待的事件,轟動港九。一群熱心兒童福利的人,覺得需要組織起來,關注虐兒問題。
1979年是國際兒童年,防止虐待兒童會以微薄的人力物力成立。最初僅為一試驗計劃,研究及確定虐兒問題在香港的嚴重性。計劃由香港賽馬會(當年稱為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 1980年7月,防止虐待兒童會正式成立,以非政府機構註冊,服務宗旨擴大為預防及阻止虐兒事件。 最初本會的辦事處是借用的,在1982年遷往彩雲銀河樓,並成為香港公益金會員機構。自此,本會的主要財政來源亦為香港公益金。 得到凱瑟克基金的支持, 我們的服務在1986年8月得以擴展至屯門,服務重點則從公眾教育著手,防止虐兒。 自1993年1月,由於防止虐待兒童會的工作得到政府的認許,開始獲得政府撥款,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本會總部在1993年10月再遷往竹園北h,並於1994年1月由贊助人彭定康夫人主持開幕。 在本會的全力支持下,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於1995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成為獨立的機構,關注香港的兒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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