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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服务

危险介入

求助及亲子支援热线: 275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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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甚么需要正视虐儿问题及怎样协助受虐儿童和施虐者?

  • 施虐者或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有问题,但他们往往无法控制,有些甚至不愿改变虐儿的行为。
  • 任何家庭都会出现问题,而任何家庭问题总有解决的方法。
  • 虐儿是家庭问题的征兆,施虐者和受虐儿童同样需要专业人士的治疗和辅导。有需要时,应及早求助。
  • 虐儿不单是个别家庭的问题,而且对儿童日后的成长,以及能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有着莫大的影响。
  • 我们希望每个关心儿童成长和期望减少社会问题的市民,都能积极提高对虐儿问题的警觉性,并正视虐儿问题的严重性和深远影响。
  • 要成功防止虐儿事件的发生,有赖社会人士继续推行社区教育和宣传。
  • 遇有怀疑虐儿个案,应尽早联络有关机构或各区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社会福利署 - 正视虐儿问题 积极伸出援手 (2008年8月) 


求助及亲子支援热线
  • 家长、儿童、专业人士及公众可致电热线或到本会的中心举报怀疑虐儿个案或涉及儿童管教问题的个案。
  • 求助及亲子支援热线亦会聆听父母或照顾者的困难,在管教子女上提供专业意见、给予辅导服务,并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情绪支持。
  • 数据提供者/举报者的个人资料及个案内容皆绝对保密。
   

在收到怀疑虐儿个案的举报后,社工以外展形式进行调查,评估虐儿危机及家庭的需要,提供适切的跟进服务。


 

虐待儿童的定义

  • 广泛而言,虐待儿童是指对十八岁以下人士作出/不作出某行为以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受危害或损害。
  • 虐待儿童是指人们(单独或集体地)利用本身与儿童之间权力差异的特殊地位(例如年龄、身 分、知识、组织形式)使儿童处于一个易受伤害的境况而作出的。

伤害/虐待行为的类别 


身体伤害/虐待

指对儿童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令儿童身体受伤或痛苦(例如拳打脚踢、以物件击打、下毒、使窒息、灼伤、摇荡婴儿或照顾者假装儿童生病求医等),而且有明确的资料可以肯定或合理地怀疑这些伤害并非意外造成的。

性侵犯

  • 指强逼或诱使儿童参与性活动,以对儿童作出性方面的利用或侵犯,而儿童并不同意或因心智发展未成熟而不能完全明白或理解发生在他/她身上的这些性活动。
  • 这些性活动包括与儿童有或没有直接身体接触的行为(例如强奸、口交、促使儿童为他人手淫/展示其性器官、制作色情物品等)。
  • 性侵犯包括以奖赏或其他方式引诱儿童加以侵犯,亦包括有计划地透过不同方法(例如藉流动电话或互联网与儿童通讯)与儿童建立关系及/或情感联系,以博取儿童的信任,意图对他们作出性侵犯。
  • 少年人自愿或同意与他人进行性活动亦有可能是有人利用本身与少年人之间的权力差异或特殊地位而对少年人在性方面作出利用。


疏忽照顾

指严重或重复地忽视儿童的基本需要,以致危害或损害儿童的健康或发展。疏忽照顾可以由下列不同的形式造成:

  1. 身体方面 ( 包括没有给予儿童必需的饮食/衣服/住所、没有避免儿童身体受伤/受痛苦、缺乏适当看管儿童、独留年幼儿童不顾、没有适当储存危险药物或让儿童身处吸食危险药物的环境以致儿童误服/吸入危险药物 );或
  2. 医疗方面 ( 包括没有让儿童接受必须的医疗或精神治疗 );或
  3. 教育方面 ( 包括没有让儿童接受教育,或忽视因儿童的残疾而引起的教育/训练需要 )。


心理伤害/虐待

指危害或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包括儿童的情绪、认知、社交或身体发展)的重复的行为及/或照顾者与儿童之间的相处模式;或单一的极端事件。


资料: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年修订版)

我们会按需要召开多专业共同参与的个案会议,以确定个案的性质及制定令儿童及其家庭可获益的福利计划。


 

以下是有关多专业会议的进一步资讯。

多专业会议成员

多专业会议通常会由社工召开,出席会议的成员包括参与调查个 案、认识儿童及其家庭成员及日后有机会跟进个案的专业人士, 一般是下列人士:

  • 社工
  • 医务人员
  • 教职人员
  • 警务人员
  • 临床心理学家
  • 正提供服务给儿童或其家庭的专业人士
  • 其他有需要提供资料或日后有机会处理个案的专业人士

多专业会议会如何进行

通常出席会议的专业人士会先向其他成员报告调查所得的资料 及对家庭的认识,然后会议会讨论下列各项:
  • 从保护儿童安全的角度去界定有关事件的性质
  • 评估该儿童及其家庭内其他儿童当前/将来受伤害/虐待的危机程度及需要
  • 决定有关个案的分类(是否保护儿童个案)
  • 根据上述讨论结果,就该儿童及其家庭的跟进计划提出建议 及实施的安排,以保护有关儿童的安全或保障其最佳利益, 包括照顾儿童的安排,以及是否需要为该儿童申请法定命令
  • 确定负责跟进个案的单位及社工,并厘订其他专业人士在推行跟进计划时应担当的角色,另按个案的需要决定是否指派核心小组跟进个案及小组成员名单
  • 决定是否把有关儿童及/或其兄弟姊妹的资料登记在保护 儿童资料系统内
  • 如事件可能涉及刑事罪行,但在多专业会议举行前尚未向警方举报,会议会讨论是否需要向警方举报。请留意,多专业会议的重点是在保障儿童及其家庭的利益,会议的决定不会对警方是否刑事起诉怀疑伤害儿童的人的决定具有任何约束力

资料来源:社会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