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 守護孩子童年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202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條例旨在及早識別及介入嚴重虐待兒童個案,為兒童建立一個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絡。
為了加強公眾對保護兒童的意識,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製作了全新的政府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 -《強制舉報虐兒 守護孩子童年》。宣傳短片及聲帶已於多個電視、電台及不同媒體播放,歡迎大家click入以下連結收看宣傳短片
心房子YouTube
(中文版): https://youtu.be/iKm883sbwmk
(英文版): https://youtu.be/MSv6uwABkk8
什麼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中共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於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則有法定責任向有關當局作出舉報。切勿低估此類情況的發生率,根據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的數據,單在2024年已錄得超過一千宗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因此,條例的實施正正是為了更全面及有效地保障每一位兒童的安全與福祉。
重點知識:嚴重傷害的定義包括:
身體虐待:任何危及兒童生命或者身體健康而急需醫治的傷害,包括導致兒童喪失任何肢體或者肢體喪失功能、喪失視力或者聽覺、造成任何內臟損傷、骨折、身體表面燒傷、導致神經線、肌肉或肌腱損毀或導致大量出血的損傷、喪失知覺或知覺受損的身體傷害。
心理虐待:任何危及兒童心理健康或者發展的傷害,例如導致兒童精神錯亂同造成長期心理創傷。
性侵犯:任何脅迫或者誘使兒童參與強姦、亂倫、肛交、性交或嚴重猥褻等行為所造成的傷害。
疏忽照顧:任何由兒童負責人的疏忽照顧所造成、危及兒童生命或者健康的傷害,例如無為兒童提供維持生命或健康的必需品,或者將兒童置於危及生命或健康的情況或環境。
參考連結:心房子 Heart and H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