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呼籲:正視疏忽照顧,守護兒童基本權益】
近日有父母在家分娩,幼子遲遲未領取出生證明書的事件,引起本會深切關注。未能及時為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或反映兒童在醫療、身份與法律保障等基本需要上被忽視。
什麼是疏忽照顧?
疏忽照顧是指嚴重或重覆地忽視兒童的基本需要,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的健康或發展,包括:
- 身體方面:沒有提供必需的飲食、衣服、住所、沒有避免兒童身體受傷、缺乏適當看管、獨留年幼兒童不顧、沒有適當儲存危險藥物等
- 醫療方面:沒有讓兒童接受必需的醫療或精神治療
- 教育方面:沒有讓兒童接受教育或忽視因兒童的殘疾引起的教育或訓練需要
- 情感方面:忽視兒童情感需要、缺乏心理照顧
遭受疏忽照顧的兒童可能出現的徵象:
- 營養不良、體重過輕、發育遲緩、出現皮膚問題
- 經常缺課
- 缺乏醫療/牙科護理
- 缺乏衣著或儀容不整
- 長期感到饑餓
- 缺乏成人照顧、甚至須承擔與年齡不符的責任等徵狀
- 家居環境欠衛生、欠安全,甚至沒有住處等
(參考資料:社會福利署統籌 –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 2026修訂版)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確立每名兒童均享有基本人權,包括命名權、身份權、健康權、教育權及受保護權;且所有涉及兒童之行動,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本事件之相關情節,恐已涉及對上述兒童基本權利之侵害。
本會建議及提醒公眾:
- 新生嬰兒須依法及時辦理出生登記,以取得合法身份證明,確保享有醫療、教育及社會福利等基本權益。
- 政府及社會應加強對支援薄弱或高風險家庭,提供更全面的產前教育、醫療轉介、親職支援及家庭生活上所需支援,避免兒童缺乏適當照顧。
- 提升公眾、服務及接觸兒童青少年人員識別疏忽照顧的能力,及早介入及提供協助。
- 當接觸懷疑疏忽照顧或虐兒個案,應儘快聯絡相關服務機構、各區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報警等。根據《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指明專業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須儘快作出舉報。
讓我們攜手守護每一位兒童,確保他們在安全、受照顧及保障的環境中健康成長。